进口清关、产品合规、船舶登记与商业运营分别办理。以下区分官方已核信息与执行建议;具体型号、税号和用途仍须由进口商及主管机关确认。
先做设计建造合规,再办理清关
在报价与订造阶段确定船旗、使用水域、私人或商业用途、尺度、人数、动力和新旧状态。先确认技术方案能被目的地接受,再组织建造、检验及交付。
| 类别 | 本市场的处理方式 |
|---|---|
| 强制法规与法定程序 | 先由印尼登记及海事主管机关确认船旗、用途、图纸审核、建造检验和船级要求,再确定设计。本次核到永久进口及外国访问艇规则,尚不足以证明全部建造条件已查全。[id-customs][id-vds] |
| 行业/技术标准 | ISO/ABYC 及船级规范仅作为候选技术依据;是否被法律引用、适用吨位及当地是否接受须逐艇确认,不给出“CE即可进口”的结论。 |
| 自愿认证与法定评定 | 依法必须取得的船检/船级和当地安全文件不属于可选认证;额外 CE/NMMA 证据不能代替本地批准。外国游艇临时访问便利不能用于本地销售。[id-vds] |
准入与监管
永久进口
印尼海关说明,供当地使用或持有的货物按 Impor Untuk Dipakai 路径处理,涉及 PIB 进口申报、税费和禁止/限制条件;海关指向 INSW 的 INTR 作为相关查询入口。[id-customs]
临时进口
海关的 Vessel Declaration 说明针对符合外国登记、外国所有人等条件的访问游艇。不能把外国船东临时进口路径用作中国船厂向当地买方永久销售的替代。[id-vds]
当地登记与经营
整船在签约前应由当地进口方确认海运主管部门的技术、登记及经营资格;本次未核得覆盖全部艇型的统一销售准入表,因此不对外资经营或船龄作概括性承诺。
单证与交付准备
以下为建议准备清单,是否法定必需及接受形式按实际程序确认:
- 合同、发票、装箱/设备清单、运输单据和必要的原产地证明。
- 建造及所有权资料、船体和发动机识别信息、主要参数与图纸。
- 适用的测试、检验、符合性文件及说明书;旧艇另备原登记和注销材料(如适用)。
- 目的地进口商确认的登记、保险、泊位及使用文件。
税费与成本
核验日期:2026-11-01。以下以整船永久进口为讨论起点;HS 8903 只是品目,不能替代目的国完整税号。中国制造不自动等于取得协定原产资格。
| 税种 | 税率/状态 | 适用范围与计税说明 |
|---|---|---|
| 关税 | 待具体税号核定;本次未完成官方税则逐项查询 | 须查 INSW 完整税号及中国—东盟/RCEP优惠条件。[id-customs] |
| 奢侈品销售税 PPnBM | 私人游艇相关类别75% | PP61/2020列示的游艇类别及适用范围;旅游业务例外须符合资格与免税程序,不是写“用于旅游”即可免税。[id-luxury] |
| 进口 VAT PPN | 奢侈品整船12% | 税务局对奢侈品进口采用全额进口计税价值;不能套用普通货物折算11%的说法。税基由进口商确认。[id-vat] |
| 进口预征所得税 PPh22 | 税率及进口商资格待核 | 应另向进口方核定,不遗漏该项,不将其与关税或VAT合并。[id-customs] |
75%与12%对应不同税种与计税规则,不能脱离关税、税基、预征税和用途例外直接相加为最终税负。
二手艇不能仅按折旧自行降低海关估价;临时访问、展品和商业经营的减免须单独满足程序、期限及用途条件。登记税、年度持有税、港口、查验、代理、认证和物流费用应另外报价。表内“待核”不表示零税,也不能据此形成到岸总价承诺。
建议执行顺序
- 设计前:确认目的地、船旗、用途和船型,取得适用法规、标准、图纸及检验清单;未核明的建造条件先解决。
- 设计建造:形成法规与标准逐项对应表,完成计算、图纸审核、材料及制造记录,安排适用检验。
- 出厂发运前:完成整改、测试、标签、技术文件及必要合格评定;确认登记所需建造证据。
- 进口清关:锁定税号、原产资格和税费,办理许可、申报及查验;临时进口另走对应程序。
- 交付使用:完成船籍/地方登记、航行、安全和保险条件;出租或载客另办营运许可。
尚需按项目确认
船舶登记、船龄和具体型号限制未完成逐案核定;Vessel Declaration 官方正文读取超时,已将其作为范围提示而非办事保证。
官方来源与核验记录
核验日期指本次资料检查日,不代表法规生效日、主管机关确认日或全部修订已核完。受限来源逐条注明;不据网页可访问性推断特定产品已获准。
- 印尼海关 · Impor Untuk Dipakai
永久进口、PIB、禁限与 INSW 查询
核验日期:2026-11-01|已读取官方正文 - 印尼税务总局 · PP61/2020
游艇 PPnBM 75% 及符合条件旅游业务例外
核验日期:2026-11-01|已读取官方正文 - 印尼税务总局 · PPN 2025
奢侈品进口 VAT 12%;其他货物的折算计税规则不能直接套用私人游艇
核验日期:2026-11-01|已读取官方正文 - 印尼海关 Merauke · Vessel Declaration
外国游艇临时进口适用条件
核验日期:2026-11-01|已核对官方检索摘要;正文读取超时
